《我和兩個戀人住一起》內文試閱
〈N種愛情〉
洪承銀
小學五年級時,草莓是我在班上第二喜歡的人。我第一喜歡的人是班長巧克。那時,我和朋友每天放學回家都會排名今天最喜歡誰。即使朋友和我喜歡的人重覆了,也不是什麼大問題。因為喜歡對方的情感並未與「想擁有他」或「想跟他交往」的欲望相連結。
「我的第一名是巧克,第二名是草莓,第三名是香草?」
「喔?我的第一名是草莓耶!」
「哇!你為什麼喜歡草莓呀?草莓這禮拜人氣好高啊。」
我們的對話主要聚焦在誰是第一跟第二、排名在哪個瞬間發生變動、有誰被擠下排名又有哪個新面孔登場。
某天下課時,班上人稱調皮鬼的孩子突然跑到我面前對我說:
「欸,洪承銀!草莓說你是他的第二名耶。」
我躲開以戲弄的口吻對我說話的調皮鬼,轉頭大喊:
「你亂講什麼啦!」
雖然不想表現出來,但那一整天我的心情都如雲朵般蕩漾。最後,實在忍不住想要表達自己情感的十二歲的我,在放學後走向草莓,輕聲對他說:
「草莓,其實你也是我的第二名喔。」
聽完我的話後,草莓臉上泛起了微笑。砰──砰──用腳踢著手上提著的室內鞋包走回家,一路上涼快的春風拂過我的面頰。我居住的209號大樓山坡上,櫻花樹蓊鬱綻放。隨風而舞的花瓣在陽光的照耀下閃閃發亮。我當下就有預感,即使年歲增長,我也絕對忘不了現在這個剎那。直到二十年後的現在,那日的場景仍歷歷在目,彷彿在證明十二歲時的我直覺無誤。
是從何時開始的啊。「我喜歡你」成了「我要擁有你」的同義詞。社會透過包括電視劇和電影在內的所有媒體、風俗、制度灌輸的影響十分頑強。在身體與思想正值發育期的國中三年級,我遇見了比我年長一歲的章魚,生平第一次結下了名為戀愛的關係,也就此開啟了我悠久的戀愛歷程。
「今天開始就是我們交往的第一天」這句生硬的諾言,通常都如被打濕的衛生紙那般脆弱,輕易就遭碾碎。在交往及離別之間不斷往返循環。雖然那些時間裡,有如同十二歲在社區山坡上看見櫻花盛開時那般美好的瞬間;但也存在當下並未察覺的,散發著陣陣惡臭的時刻。就像被腐敗殘花散發的氣味熏到快窒息的時刻。
「我喜歡你。」
曾經輕盈的話語,現在成了承載著無數意義的沉重語言。我喜歡你。你也喜歡我吧?所以你眼裡只能有我。你說喜歡我,但為什麼不跟我睡?你是什麼朝鮮時代家庭的管家婆嗎?別去看其他人。希望你不要跟那個朋友來往。你該不會對那個人有意思吧?我媽媽不希望我跟你交往。因為你爸媽離婚了啊。愛怎麼會消失?
在數不清的話語中,還有句「你怎麼能不穿胸罩?」二十歲出頭時交往的阿賢,對我No Bra[1]出門的事頗有微詞。「我穿內衣的話會消化不良,還會長汗疹,而且很悶,很不舒服。」不管我再怎麼反覆說明,阿賢還是對其他男人可能會帶著有「色」眼光凝視我而感到不安,一直督促我穿上胸罩。跟阿賢交往的兩年間,我只能一天天認命地穿上胸罩。對穿內衣這件事都如此了,遑論對其他日常的控制。「不要去參加MT[2]」、「可是他是男人啊,為什麼要跟他見面?」、「我希望你妝化得淡一點。你的妝太濃了」、「你跟前任到幾壘了?」那時我並不覺得阿賢的行為越了界。因為我表現愛意的形式和阿賢相差無幾。在所有雞毛蒜皮的日常中,我們自詡為監視對方的獄吏,也是受彼此監視的罪囚。因為據我所學,戀愛「本該」如此。我還學過嫉妒是愛情的證據。在異性戀一對一戀愛之中被愛的女性,要扮演的角色相對簡單,只需複製我作為乖女兒時的模樣即可。
從某個時候開始,加諸我身上的性別角色及束縛彼此的戀愛慣例,讓我感到不適。視結婚為終點站的基本前提,也不適合早早就抱持不婚理念的我。占有並制約彼此的相愛方式,在我身上留下了一道道傷口,我甚至曾在過程中遭遇約會暴力。於我而言,戀愛是既甜蜜又危險的毒蘋果。
難道就沒有其他的相愛方式嗎?放下對彼此的控制並且相互尊重的愛,就沒有存在的可能嗎?人們試圖相信只要跟對的人交往就沒事了,但社會所描述的愛情樣貌,卻是險象環生,浪漫與暴力交織。直到經歷多次戀愛,跌跌撞撞走到三十歲,我才明白戀愛也需要顛覆性的思考及學習。也是在那個時候,我對於自己異性戀者的認同有所動搖,並體認到世界既有的規章並不代表一切。我決定跨越曾奉為圭臬的框架,邁向不確定性的世界。
其中之一便是多邊戀。人們常以為多邊戀就只是「多者戀愛」而已,但對我來說,多邊戀是以「非獨占」及「合意」為目標所做的努力。承認自己無法獨占對方的一切、尊重彼此的獨特性、即使愛上他人也毫不隱瞞並真誠溝通、認同占有不是唯一相愛方式的關係。我不想為了成為對方的準家人而按照既定的步調,我想要腳踏獨一無二的步伐。比起聚焦在「多邊戀」本身,用「我想活出屬於自己的愛情」來表達更為精確。
如果有人問我怎麼會成為多邊戀者,我很難直接指出一個確切的時間點說明。是有了戀人卻仍受他人吸引的每個瞬間嗎?抑或是從2014年的冬天,我遇見宇宙並談起多邊戀的瞬間開始呢?還是從2016年冬天,我發給知敏的那則訊息開始的呢?
在對知敏產生好感後,我立刻就表明了我的關係傾向。因為要把是否與我交往的選擇權,交到他的手上。「我現在有個交往了三年以上的戀人,且正和他同居。我傾向不婚不生。我和戀人都傾向多邊戀關係。我覺得要事先讓你知道才對,所以先跟你明說。」我也想過或許不會有回覆,但不到二十分鐘後就收到了來自知敏的答覆。
「我不知道多邊戀是什麼,所以搜尋了一下。尊重對方的非獨占關係,雖然非常陌生,我對它也不太了解,但我認為這是對的方向。我可以在未來邊學習,邊與你交往嗎?」
就這樣,我開始與兩位戀人交往。戀人們和我決定一邊對過往曾經歷的正常戀愛的標準提問,一邊朝著我們認為正確的方向前行。當然,理想無法馬上化為現實的感受,因此他們兩人表示在意識到「私密的愛情語言、做愛時的身姿、難受時給予安慰的表情、表現愛意的眼神」不再為自己所獨占時,會感到很扭曲。我也同樣動搖過。有時會因為感覺到對其中一人的濃烈愛意,而思考是不是應該與另一人分手;有時會因為渴望在一個人身上感受到安穩的歸屬感,覺得同時與兩人交往很痛苦。在兩人向我訴苦時,我也會因為要扮演調停者的角色,變得像隻無頭蒼蠅。因為即便愛無止境,可時間卻有限;因此協調日常一事,總是令人茫然。
多邊戀讓我直視自身內在的不安及脆弱的心。在獨占關係中將對方視為我的所屬物並且控制對方的習慣,並不會在改變關係型態後自然而然就轉變。冀望在充斥著不確定性的世界裡,至少能確定這段關係只屬於我,這份渴求被一覽無遺。若不願承認不管愛得再怎麼深,我們始終是無法跨越你我分界的他者,關係將難以維繫。必須接納自己終究是孤身一人,而我們不過是暫且同行的事實。必須壓抑想要隨心所欲控制對方的欲望。諷刺的是,因為部分的斷念及肯認,我更加尊重對方,並開始學習如何去愛。
若我提及自己建立了多邊戀關係,人們總會問:「這有可能嗎?」人類出於本能,就只能愛一個人。我認為這番話跟信奉「太初之時,神創造了男人,並取男人的肋骨創造了女人,兩者合而為一」這類內容為絕對真理,並讚揚異性戀的態度沒什麼兩樣。有N個人當然就存在N種愛的方式,這應該更為「自然」吧。雖然我在前面列舉了一些困難之處,但如果要說多邊戀是不是比單偶關係(monogamy,傳統的獨占式愛情)更為艱難,答案是否定的。在一對一關係中,與他人交往同樣也是衝突與緊張的不斷延伸。但以前會將自己所感受到的嫉妒心及控制欲視為理所當然,並試圖矯正對方的行為;現在則是會為了尊重對方的獨特性而努力,因此加劇矛盾的事也減少了。 與兩人結下關係的日子,即將邁入第五年了。「草莓呀,你是我第二喜歡的人。」我想起了十二歲時曾說過的話。我想和你一起,就如同那年春日的記憶,即使不承諾未來,即使不掌控對方,只需互相喜歡的心意,便能感受到恍若擁有全世界的喜悅。無論是何種型態的關係,只要為了維繫關係而堅定彼此的意志,就能以各自的方式去愛。
[1] 譯註:No Bra意為不穿胸罩。
[2] 譯註:엠티,Membership Training的縮寫,以組織和諧及凝聚成員向心力為目的所舉辦的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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